
我國污泥處理處置形勢嚴峻 促污泥相關處理處置政策制定
隨著我國城市污水的處理規模日益加大,我國每年產生的污泥量也相對較大。污泥主要產生于污水處理過程中預處理、生物處理等環節,污泥的性質也會隨著污水的性質和污泥產生的環節也有所不同。由于污泥中含有較多的病原微生物和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污泥不經過有效的處理處置將會造成環境的二次污染,使污水處理廠的治理污染效果降低。

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安全監管和運行的管理。國家和地方相關主管部門應加強對設施規劃、建設和運行的監管;運營單位應保障設施的安全穩定運行。運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職業衛生標準和規范,保證從業人員的衛生健康;應制定相關的應急處置預案,防止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發生。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運輸單位和各污泥接收單位應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并定期將記錄的聯單結果上報地方相關主管部門。運營單位應建立完備的檢測、記錄、存檔和報告制度,并對處理處置后的污泥及其副產物的去向和用途進行跟蹤和報告,相關資料至少保存5年。

重金屬元素的排放與控制
污泥中重金屬種類較多,參國內外對污泥中重金屬總量研究的數據,重金屬在污泥中主要以氧化物、氫氧化物、硅酸鹽、不可溶鹽或有機絡合物的形式存在,其次為硫化物。重金屬在焚燒過程中可以凝聚在較大顆粒上以固態形式排出,不能完全凝聚在較大的顆粒上的以氣態和氣溶膠的形式排出焚燒爐,以氣態或氣溶膠形式排出的重金屬對人體的危害最1大。為了控制重金屬以氣態或氣溶膠形式從焚燒爐中后處理系統逃逸,可將重金屬富集在粒度較大的焚燒底渣上,減輕重金屬污染對環境的壓力。
污泥焚燒過程中影響重金屬排放的因素主要是焚燒溫度及外加的吸附劑。焚燒溫度對重金屬的外在影響主要體現在不同焚燒溫度和升溫速率對重金屬捕集的影響和溫度提高對焚燒渣物相的改變兩個方面,內在影響主要體現在重金屬化合物的熱力學穩定性。在焚燒的過程中添加吸附劑如石灰石、高嶺土等增強對重金屬的俘獲能力,使重金屬發生凝聚時快速的富集在吸附劑上,沉積到底灰中,降低重金屬向大氣中的揮發,減少對大氣和人體的危害,是最安1全最理1想去除重金屬的方式。